Author: 陈爌
Size: 157.3×51cm
Signed and dated: --
Estimate:
Final Price: RMB 450,000
题识:刘伯宠、陶瑾称敕二岸,杂事悉委臣判,圣恩罔已,奖使入效,斯实臣下驱驰至愿,且职事所司,不应多陈。陈爌。
钤印:陈爌之印、太史氏、德星堂
说明:此书法当为陈爌节录王僧虔《辞判二岸杂事启》文,此文见著于《淳化阁帖》(三)。
陈爌(明末清初),字云弦,号公朗,又号碧云,河南孟津人。顺治三年(1646)丙戌科二甲第二名进士,此科亦为清代首次开科,后选庶吉士,散馆授编修。历任浙江乡试考官,后翰林秘书院侍读、侍讲学士、内翰林弘文院侍读学士、詹事府少詹事、内翰林秘书院侍读学士、殿试读卷官。顺治十二年(1655),任山东右布政使、遂转陕西左布政使,后累官至礼部尚书。魏裔介撰《杨思圣墓誌》云:“世祖留心翰墨,召词臣能书者面给笔,札公与陈宫詹爌所书独称旨。”据学者薛龙春考证,陈鑛为王铎七舅。王铎书法作品中曾多见陈爌上款。纵观此法书文论,笔力劲挺,刚柔相济,古风遒劲,尤为难得。